斑貼試驗步驟
試驗部位,上背部脊柱兩側的正常皮膚。去除斑試器的保護紙、將準備好的變應原按順序置于鋁制斑試器內。斑試物排練順序為自上→下,自左→右并做標記。斑試劑用量,軟膏制劑用25ul直接放入斑試器中,液體制劑用25ul滴在放入斑試器中的濾紙片上(10號甲醛)。注意加斑試物時盡量不要沾到斑試器邊緣。
斑貼試驗注意事項
皮炎急性期不易作斑貼試驗,病人應在皮炎*消退兩周后作斑貼試驗。必須囑咐受試者,如發(fā)生強烈反應,可隨時去掉斑試物。病人受試前兩周及受試期間不要內服皮質類固醇激素(強的松15mg/日即可抑制斑貼試驗反應),試驗前兩天及受試期間易停用抗組織胺類藥物。斑試期間不易洗澡、飲酒及搔撓斑試部位。應保持斑試物在皮膚上48小時,盡量不要過早地去除斑試物,試驗部位要有標記,膠帶粘貼一定要密閉,以避免出現假陽性結果。必要時(如高度懷疑對該變應原過敏而72小時呈陰性者)在斑貼后第七天進行第三次觀察或重復試驗。斑貼過篩試驗的同時,不應忽視對患者實際接觸的可疑制敏物質進行斑貼試驗。
斑貼試驗原理
是確定皮炎濕疹患者的致敏原一個簡單、可靠的方法。當患者因皮膚或粘膜接觸致敏原產生過敏后,在同一致敏原或化學結構類似、具有相同抗原性物質在接觸到體表的任何部位,就將很快在接觸部位出現皮膚炎癥改變,此即變態(tài)反應性接觸性皮炎。斑貼試驗就是利用這一原理,人為地將可疑的致敏原配置成一定濃度,放置在一特制的小室內敷貼于人體遮蓋部位(常在后背、前臂屈側),經過一定時間,根據有否陽性反應來確定受試物是否系致敏原(即致敏物質)。如能從中查到引起機體過敏的物質,就能更早的預防和治療。